

关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石膏基矿井充填材料》《石膏基矿山回填材料》《生态修复用石膏》编制工作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6年4月下达的“工信厅科函〔2026〕19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第二批行业标准制修订和外文版项目计划的通知》,由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作为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组织《石膏基矿井充填材料》(计划号:2026-0264T-JC)、《石膏基矿山回填材料》(计划号:2026-0265T-JC)、《生态修复用石膏》(计划号:2026-0263T-JC)系列建材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国务院《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明确提出,要推动工业副产石膏在井下充填、矿山回填、生态修复等领域的高效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我国磷石膏、脱硫石膏、氟石膏、钛石膏等工业副产石膏年产生量近3亿吨,长期面临堆存量大、综合利用率偏低的突出矛盾。将工业副产石膏系统应用于矿井充填、矿山回填与生态修复三大场景,消纳体量大、技术路径成熟,可在消纳固废的同时实现矿山安全生产、地形地貌恢复与退化土地功能重建,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协同突出,是落实国家固废治理要求、推动工业副产石膏高质量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抓手,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前景。
为使本系列标准的内容更加科学合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代表性,保证标准的按时完成,现由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组织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向全国征集参编单位,意向参编单位请与编制组联系。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内北楼313
▲《石膏基矿井充填材料》
杨冬蕾:18610029840;
邮箱:3111704314@qq.com。
▲《生态修复用石膏》
张欢:15801096511;
邮箱:2689817626@qq.com。
▲《石膏基矿山回填材料》
何涛:13691104316;
邮箱:2053178534@qq.com。
以石膏为主要胶凝材料,复配活性掺合料、集料、外加剂、或(及)通用硅酸盐水泥,加水拌合制成,可快速凝结硬化、具有一定强度且后期体积稳定无收缩的矿井充填用混合料。主要用于地下矿山采矿作业过程中对采空区进行充填,以实现支撑围岩应力、控制地表沉降、防止矿井坍塌及减少地压灾害等工程目标。
该材料要求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坍落度通常≥180 mm),以满足管道泵送输送的施工工艺需求;同时需具备足够的力学性能,早期单轴抗压强度一般不低于3 MPa,28天强度视采矿方法不同可达30 MPa以上。此外,材料应具备微膨胀或体积稳定特性,以确保充填体与围岩壁面紧密贴合,有效传递载荷。石膏基充填材料因其水化凝结快、早强特性突出,且能大量消纳工业固废,近年来在矿山充填中得到广泛推广应用,是实现绿色开采与固废协同处置的重要技术路径之一。
石膏基矿山回填材料
石膏基矿山回填材料是以工业副产石膏为核心胶凝原料,结合煤矸石、建筑废料、尾矿砂等工业固体废弃物,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制备的低强度功能性填充材料,主要应用于露天矿山或废弃矿坑开采结束后的闭坑治理与地形地貌恢复工程。
与矿井充填材料不同,矿山回填材料的应用场景处于地表或浅层,承受的地应力相对有限,因此对力学强度的要求较宽松,通常28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达到1~3 MPa即可满足设计要求,更多关注材料的体积稳定性和长期沉降控制能力。在环保性能方面,回填材料须通过浸出毒性检测,确保重金属、氟离子、磷等有害成分的溶出浓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防止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二次污染。该材料通常与废石协同使用,分层碾压回填,施工完成后可为后续覆土绿化、农业复垦或工业建设用地提供稳定的地基条件,是矿山生态修复与固废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工程手段,也是矿山企业履行"谁开采、谁治理;谁保护,谁受益"环保主体责任的核心技术支撑。
生态修复用石膏是以工业副产石膏为主要原料,经过净化除杂、成分检测和必要的稳定化处理后,直接施用于退化土地、盐碱地、酸性矿山土壤或受损生态系统,用于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促进植被重建与生态功能恢复的农业与生态工程材料。
其核心作用机理在于:石膏中大量存在的硫酸钙(CaSO₄)解离后,钙离子(Ca²⁺)可有效置换土壤胶体表面吸附的钠离子(Na⁺),促使土壤结构由分散板结转变为团粒结构,从而显著降低土壤碱化度与pH值,提升土壤通透性、保水保肥能力及微生物活性,为植物根系生长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其核心指标主要包括容重、孔隙度、抗冲刷性能、可溶盐含量等。
相比前两类材料,生态修复用石膏在环境安全指标上要求最为严格:氟化物及水溶性磷须严格受控,重金属(汞、砷、铅、镉、铬等)含量必须满足相关规定,确保施用后不对土壤、农产品及地下水安全造成危害。
工业副产石膏来源广泛、成本低廉,兼具固废消纳与生态修复的双重功能,近年来已在云南、贵州、湖北、四川等多个省区形成规模化应用实践。随着国家对矿山生态修复、盐碱地综合治理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生态修复领域已成为工业副产石膏规模化消纳的重要出口,这对推动固废资源化利用与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