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4〕5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贵州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推动磷化工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4〕5号)的要求,规范和指导全省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等污染控制,制定本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和暂存的总体要求、无害化处理工艺、综合利用控制指标、磷石膏资源暂存、环境和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新产生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暂存过程中的污染控制与环境管理,可作为与磷石膏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暂存有关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管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的技术依据。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园区、矿区以及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论证的可使用磷石膏回填的区域。
本文件实施前堆存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理处置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筛析法
GB/T 5484 石膏化学分析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7466 水质 总铬的测定
GB 7467 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84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 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9078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9776 建筑石膏
GB 11893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10 水质 镍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 11912 水质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 19203 复混肥料中钙、镁、硫含量的测定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3349 肥料中砷、镉、铬、铅、汞含量的测定
GB/T 23456 磷石膏
GB/T 32124 磷石膏的处理处置规范
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GB 502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 25.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485 水质 铜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HJ 557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HJ 597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670 水质 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71 水质 总磷的测定 流动注射-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 694 水质 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HJ 702 固体废物 汞、砷、硒、铋、锑的测定 微波消解/原子荧光法
HJ 749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50 固体废物 总铬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51 固体废物 镍和铜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52 固体废物 铍 镍 铜和钼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66 固体废物 金属元素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HJ 786 固体废物 铅、锌和镉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87 固体废物 铅和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1147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209 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AQ 2059 磷石膏库安全技术规程
HG/T 4219 磷石膏土壤调理剂
JC/T 2073 磷石膏中磷、氟的测定方法
DBJ52/T093 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生态环境部 公告 2021年 第8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磷石膏phosphogypsum
以磷矿石为原料,采用湿法制取磷酸过程中产生的,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化工副产品。
3.2 磷石膏无害化处理 harmless treatment of phosphogypsum
经过水洗、中和、浮选、焙烧等一种或多种物理、化学以及生物法去除、降低磷石膏中有害物质,使其转变为不溶或难溶物质而被固定,使处理后的磷石膏满足综合利用相关指标要求的过程。
3.3 磷石膏无害化综合利用 harmless comprehensive utilization of phosphogypsum
磷石膏经过无害化处理后作为满足综合利用相关指标要求的原材料或产品继续在生产及生活中加以利用的过程。如用于生产建筑材料(水泥缓凝剂、石膏板材、砌块、抹灰砂浆、自流平砂浆、建筑石膏、α型高强石膏、无水石膏、混合相石膏等)、筑路材料(基层、公路护坡等)、土方回填材料、工业原料、土壤调理剂、井下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等。
3.4 土方回填材料 earth fill material
磷石膏经无害化处理制成的,适用于替代土、砂、石的回填材料。
3.5 磷石膏资源 phosphogypsum resources
磷石膏经过无害化处理达到对应综合利用方式指标要求的原材料或产品。
3.6 磷石膏资源暂存场 temporary storage site of phosphogypsum resources
临时贮存经无害化处理达到本文件规定要求的磷石膏资源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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