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
粤府〔2024〕8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9日
1. 加强建材行业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加强建材行业产量监测预警,推动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鼓励在尾矿、废石、废渣、工业副产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农业固体废弃物较为集中的地区,建立耦合发展的绿色建材园区,鼓励创建“无废园区”。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熟料产能控制在1.1亿吨左右。
2. 严格新增建材项目准入。新建和改扩建水泥、陶瓷、平板玻璃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动基础原材料制品化、墙体保温材料轻型化和装饰装修材料装配化。到2025年底,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3. 推进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有序提高建材行业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鼓励企业一体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多元储能等开发运行,推动余热余压发电、供热等高效利用模式。加快水泥原料替代,提升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陶瓷干法制粉、低阻高效预热分解系统、模块化节能或多层复合窑衬等技术,提高烧成系统能效水平,实施水泥高效粉磨改造。到2025年底,全省水泥制造企业和独立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24—2025年,建材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1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260万吨。
编辑:赵娇
审核:张欢、杨再银